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聯合印發《云南省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加強機械式停車裝備的研發和應用,大力推進AGV(智能搬運機器人)停車庫等智慧化、立體化停車設施建設。支持停車場智慧化、標準化改造,鼓勵停車服務企業采用停車誘導系統、自動識別車牌系統、室內導航系統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停車智能化水平。
《實施意見》鼓勵商業區、辦公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居住社區等場所停車設施在保障安全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情況下錯時向社會開放,探索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的模式,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實現車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云南省將根據城市停車普查情況,統籌搭建停車信息管理平臺,實時完善和更新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布局、收費標準等信息,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臺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融合發展。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等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引導等服務。
《實施意見》明確,嚴格限制機動車路內停車位設置,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及正常通行,嚴禁在應急保障等道路上和人行道上設置,堅決取締非法占道設置停車位,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取消路內停車位,還路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