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歐盟《人工智能法案》8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案是全球首部全面監管人工智能的法規,標志著歐盟在規范人工智能應用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歐盟內部市場委員蒂埃里?布雷東評價該法案為“一個有效、適度且全球首創的人工智能框架”。
歐盟總部 (圖片來源:每經特約記者 周游 攝)
該法案規定,聊天機器人等人工智能系統必須明確告知用戶他們在與機器互動,人工智能技術提供商必須確保合成的音頻、視頻、文本和圖像內容能夠被檢測為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此外,該法案規定,禁止使用被認為對用戶基本權利構成明顯威脅的人工智能系統。
對有違規行為的企業,歐盟最高將對其處以全球年營業額7%的罰款。
歐盟成員國需在2025年8月2日之前指定各自國家市場監督和法案適用的主管部門。歐盟委員會的人工智能辦公室將是該法案在歐盟層面實施的關鍵機構。
據悉,歐盟《人工智能法案》相關規則將分階段實施,某些規則將在該法律通過6個月后或12個月后生效,而大部分規則將于2026年8月2日開始生效。
歐盟委員會于2021年4月提出《人工智能法案》提案的談判授權草案。去年12月,歐洲議會、歐盟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三方就《人工智能法案》達成協議。
據悉,《人工智能法案》的核心目標是建立一個監管框架,負責任地利用AI的潛力,確保技術造福公共利益,同時保護個人權利。
其中提到,“所有被認為對人們的安全、生計和權利構成明顯威脅的AI系統都將被禁止,從政府的社會評分到使用語音輔助鼓勵危險行為的玩具。”
AI系統風險級別分類 (圖片來源:歐盟網站)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根據AI系統可能對用戶造成的風險程度制定了不同的要求和執行機制。查閱發現,AI系統被劃分為4個不同的風險級別:不可接受的風險、高風險、有限風險和低風險。而根據AI系統的功能和影響,該法案禁止了8種AI應用類型。
圖片來源:每經制圖(資料來源:歐盟網站)
全球頂級律師事務所之一普盈(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合伙人、AI專家Steven Farmer此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我認為歐盟的AI法案很有可能成為世界的模板,這是全球監管AI競賽的關鍵時刻。”以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為例,他解釋道,在AI監管上,歐盟已經確定了全球的前進方向。
年利達律師事務所媒體和技術業務主管Tanguy Van Overstraeten表示,歐盟的《人工智能法案》是“世界上第一個此類法案”。“這可能會影響許多企業,尤其是那些開發人工智能系統的企業,以及那些部署或僅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人工智能系統的企業。”
企業軟件公司Appian高管Charlie Thompson評論稱,《人工智能法案》的影響遠遠超出了歐盟,它適用于在歐盟有任何業務或影響的任何組織,這意味著人工智能法案可能適用于全球大多數科技企業。“當涉及到科技巨頭在歐盟市場的業務和他們對歐盟公民數據的使用時,這將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審查。”
由于監管方面的考慮,Meta已經限制了其人工智能模型在歐洲的可用性,盡管這一舉動不一定是由于歐盟《人工智能法案》。
科技巨頭Salesforce負責政府事務的執行副總裁Eric Loeb評論稱,歐洲“基于風險的監管框架有助于鼓勵創新,同時也優先考慮安全開發和部署技術”,并補充說,其他政府在制定自己的政策框架時應該考慮這些規則。
金融科技公司Linedata的全球資產管理主管Jamil Jiva指出,歐盟明白,如果他們希望監管產生影響,就需要對違規公司處以巨額罰款,歐盟正在復制在《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