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安委會印發《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著重在安全理念、安全責任、安全規劃、安全法治、安全標準、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質等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
同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集中印發了各部門牽頭制定的31個部門子方案,形成了“1+31”的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總體框架,利用三年時間,深入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體系提升、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全民安全素質提升“八大行動”。
其中,公安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中提出,要強化重點道路運輸企業風險防范化解,2024 年底前健全完善客貨運輸企業風險畫像分析和結果應用機制,根據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的事故、違法等情況定期開展集中風險畫像分析,區分鑒別高、中、低風險客貨運輸企業,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推送道路運輸企業,推動相關部門加強安全監管,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加強企業動態
監控抽查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各項制度。要開展重點隱患車輛精準查緝,加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應用力度,持續推進交警執法站建設,加強道路監控設備運維質量管理,推進重點點位監控設備補盲建設,強化農村地區視頻圖像資源共享應用,進一步推進公路視頻
監控系統智能化改造;依托“情指行”一體化運行機制,推進勤務部署改革,將警力向警情高發路段、時段傾斜,完善“研判、布控、查緝”精準路檢路查、執法管控機制,聚焦“兩客一危一貨”以及高風險企業所屬車輛,加強研判分析和布控預警,建立健全預警信息首接責任制,強化預警車輛攔截處置。加強高速公路執法陣地建設, 增強重點隱患車輛發現和攔查能力等內容。
公安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2024―2026 年)》總體要求,公安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聚焦治安和道路交通兩個重點領域,通過開展為期三年的全方位、全鏈條、多層次的綜合專項整治,持續加強爆炸危險物品、大型活動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持續深化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不斷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不斷夯實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著力從根本上提升爆炸危險物品、大型活動、道路交通本質安全水平,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爆炸危險物品安全監管效能。
1.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嚴格按照許可條件、程序、時限, 認真審查相關申請材料,依法核發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證、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和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嚴格落實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道路運輸通報機制,及時通過信息管理系統將許可信息通報沿途主要經停地公安機關,共同做好安全監管工作。對申請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認真審查燃放級別、燃放資質、燃放方案,嚴格按照等級實施許可。
2.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爆破作業單位、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內部安全防范工作,自主開展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爆破作業單位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發放、領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規定,杜絕爆炸事故發生。指導大型焰火燃放主辦單位做好相關安全保衛工作,嚴格按照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規程、作業方案進行燃放,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3.切實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加大專項督查、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的頻次和力度,對有關企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重點
防火區等重點部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巡查監管,依法勸阻、處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大銷毀作業安全監管力度,特別是公安機關依法沒收、收繳以及單位、個人上交的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廢舊炮(炸)彈等爆炸物品,一律委托專業銷毀單位或有銷毀經驗的爆破作業單位實施銷毀。
4.嚴厲打擊涉爆違法犯罪。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涉爆違法犯罪線索摸排收集,強化線索分析研判、案件偵查經營,持續加大打擊涉爆違法犯罪工作力度。對重大涉危涉爆案件,堅持上追源頭、下追流向,切實做到團伙必除、窩點必端,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對涉爆問題突出的山區、礦區和建材化工、廢舊廠房等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集中清繳行動,徹底收繳非法涉爆物品。
(二)強化大型活動安全隱患整治。
5.嚴格依法實施安全許可。對需要公安機關安全許可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從嚴審核安全工作方案等申請材料,會同消防、住建等部門提前對活動場所進行實地踏勘檢查,督促承辦方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足配齊安保力量和設備。舉辦活動時,要嚴密落實安全檢查、票證查驗、秩序維護等相關措施,加強現場督導檢查,強化周邊人流疏導和秩序維護,依法查處各類滋事擾序行為,確?;顒影踩樌?。
6.加強群眾自發聚集活動管理。對群眾自發聚集活動,特別是春節、元宵節等節假日期間群眾祈福、聚集慶祝等活動,提前進行摸排統計,評估安全風險,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壓實組織方或場地管理方安全責任,嚴格落實各項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嚴防發生擁擠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深化道路交通隱患治理。
7.持續強化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持續開展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動態“清零”行動,進一步提高“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等重點車輛檢驗率、報廢率、違法處理率以及重點車輛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學習率。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培訓考試管理,嚴格駕駛人考試準入把關,促進提高新駕駛人安全文明素質。推動修訂《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等國家標準,促進提升大中型客貨車等重點車輛本質安全。
8.深入開展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定期開展公路事故多發點段、隱患突出點段排查,及時將結果報告地方黨委和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推動有效整治。積極配合交通運輸部門深化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深入開展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推廣高速公路數據檔案畫像,持續推進道路監控補光裝置隱患整治。每年掛牌整治一批事故多發、隱患突出路口路段。2026 年,努力實現對源頭企業、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風險隱患實時動態監測、精準分析研判以及分類分策治理,道路交通重大隱患預知預控預防能力明顯提升。
9.強化重點道路運輸企業風險防范化解。2024 年底前健全完善客貨運輸企業風險畫像分析和結果應用機制,根據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的事故、違法等情況定期開展集中風險畫像分析,區分鑒別高、中、低風險客貨運輸企業,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推送道路運輸企業,推動相關部門加強安全監管,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加強企業動態監控抽查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各項制度。
(四)提升道路交通執法效能。
10.強化重點交通違法嚴管嚴查。加強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動態研判和常態治理,加大路面執法管控力度,依法嚴查“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等易肇事肇禍的嚴重違法行為。2025 年底前, 基本建立健全酒駕醉駕路面查處、溯源治理、源頭防范的一體化綜合治理機制。開展高速公路貨車“文明右行行動”,嚴管中重型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行為,規范高速公路貨車通行秩序。強化農村地區交通安全執法,依法嚴查面包車超員和輕型貨車、三輪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等嚴重違法行為。
11.開展重點隱患車輛精準查緝。加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應用力度,持續推進交警執法站建設,加強道路監控設備運維質量管理,推進重點點位監控設備補盲建設,強化農村地區視頻圖像資源共享應用,進一步推進公路
視頻監控系統智能化改造。依托“情指行”一體化運行機制,推進勤務部署改革,將警力向警情高發路段、時段傾斜,完善“研判、布控、查緝”精準路檢路查、執法管控機制,聚焦“兩客一危一貨”以及高風險企業所屬車輛,加強研判分析和布控預警,建立健全預警信息首接責任制,強化預警車輛攔截處置。加強高速公路執法陣地建設, 增強重點隱患車輛發現和攔查能力。
(五)營造道路交通安全文化環境。
12.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強化新媒體、短視頻等新型大眾媒介傳播渠道運用和宣傳引導能力建設,落實重要節假日“兩公布一提示”,深化“七進”宣傳和“五大曝光”,常態化開展“知危險會避險”交通安全課、“美麗鄉村行”巡回宣傳等品牌專題活動,持續增強“122 全國交通安全日”品牌影響力,不斷提升公眾交通安全文明素養。培育踐行“自律、包容、禮讓、文明”的交通安全文化。
13.持續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充分應用傳統媒體平臺和新媒體矩陣,高頻次、大范圍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宣傳,提升駕乘人員安全意識。以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景區周邊道路等大中型客車通行集中的路段及節假日等客流出行高峰時段為重點,加大
安全帶使用現場宣傳和執法檢查力度。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行為勸導查糾,綜合采取教育、警告、罰款等措施,促進習慣養成。推動研究制修訂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增加裝備全乘員安全帶使用警告提醒裝置內容。
14.扎實推進“兩站兩員”宣傳勸導工作。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深化警保合作農村“兩站兩員”建設,推動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積極推動勸導員與農村護路員、鄉村農機安全監理員和協管員、鄉村振興隊等力量融合發展,專群結合加強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管理。依托科技手段組織勸導員精準上門溯源、源頭勸導警示,提升勸導工作效能。
(六)推進道路交通協同共治。
15.強化重點車輛安全綜合監管。與交通運輸部門進一步規范公路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治理,優化聯合執法工作模式,加強重點部位聯合執法,加大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推動嚴把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關,強化重點貨運源頭治理。配合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深入推進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嚴格“大噸小標”輕型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源頭治理。深入推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交通安全協同監管試點工作,建立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及所屬車輛的交通安全風險評估體系,推動完善部門間的監管信息閉環流轉,依法依規實施限制通行區域通行許可。
16.扎實做好惡劣天氣應急管理。持續開展惡劣天氣高影響路段優化提升工作,每年優化提升一批省級惡劣天氣高影響路段。完善公安、交通運輸、氣象部門“一路三方”機制,聯合排查惡劣天氣交通事故易發多發路段,完善惡劣天氣臨時交通管控工作預案,依法依規做好應急預案啟動、車輛疏導管控、交通秩序維護等項工作,探索打造全天候通行道路,推動形成“統一標準、統一預案、統一措施”的惡劣天氣交通預警處置規范化流程,切實防范因惡劣天氣導致的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等突發警情事件。
17.健全完善道路交通應急救援機制。健全完善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道路交通應急救援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多部門溝通協作,建立健全警―醫―消聯動處理交通事故應急響應模式, 健全交通事故傷員分類救治機制,根據傷員傷情,按照就近、就急、滿足專業需要、兼顧患者意愿的原則,科學安排現場轉運救治,提升院前急救能力,著力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能。落實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推動進一步提升救助覆蓋面和便利度,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更好發揮救助基金扶危救急作用。
18.持續深化較大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堅持“以打促防”“以事故防事故”,進一步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深度調查機制,充分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懲戒作用、預防作用,對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典型道路交通事故,嚴格按要求開展深度調查,深挖徹查事故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漏洞,會同有關部門嚴格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倒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堅持對一次死亡 5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暴露隱患進行掛賬整改,督促落實“發生一起事故、殲滅一類(批)隱患、完善一類(批)制度”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公安機關務必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落實,相關警種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嚴格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認真推動本地區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要進一步強化相關領域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密切部門間協作配合,加強區域聯合和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推動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順利有效開展。各地公安機關要及時認真總結工作成效和經驗做法,按條線定期報送相關工作情況,重大案事件、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強化標準引領。要總結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 行動經驗做法,細化提升本地區本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指引(標準)。尚未出臺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指引(標準)的地區,要加緊制定出臺;已出臺的地區,要針對新問題、新風險及時補充完善。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細化本地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指引(標準),共同確定排查方法、認定標準和責任分工,確保隱患排查全面、準確,整治措施科學、規范。
(三)完善科技保障。要積極探索整合大數據資源、構建全息感知體系,推進大數據賦能實戰應用,著力破解單純依靠人力排查效率低、精準度不高等問題。要加強科技興安,大力推廣新型科技裝備,切實提升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實效。要加強執法隊伍教育培訓,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輔助開展監督檢查,充分利用專業力量提高工作質效。
(四)推動落實責任。要緊緊依靠各級黨委和政府,積極爭取重視支持,推動壓緊壓實政府督促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要強化督導檢查,加大“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檢查力度,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持續向基層末梢聚焦發力, 確保措施落實到“最后一公里”。對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中成績先進的地方和單位要加大通報表揚力度,強化正面典型引領;對重點任務開展不力的地方和單位要及時通過督導幫扶、通報約談、公開曝光等方式,督促補齊短板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