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的海委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交出了一份為民辦實事的亮眼成績單。今天,讓我們透過一組組數字一起來看專項執法行動取得的成效。
排查問題線索95個,立案39起。專項執法行動期間,海委聚焦河湖岸線管理、水資源保護、水旱災害防御等三大重點領域,排查河湖安全問題線索排查95個,依法對水事違法行為立案查處39起。“德州市德城區小森農場違法建設案”中,一個占地30余畝農場、建有6棟建筑物、存放大量游樂設施的游農場得到拆除;“衛運河老城鎮姜圈村蔬菜大棚違法建設案”中,總面積約200畝、威脅到衛運河行洪安全的蔬菜大棚,經海委水政監察人員現場普法動員,由當事人自行清除完畢,恢復了河道原狀……一批河湖案件的依法查處對當事人及沿河群眾起到了宣傳教育警示作用。
制止違法行為832次。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發生后,海委各級水政監察隊伍聞“汛”而動,共制止水事違法行為832次。海河下游局各水政監察支隊以專項行動為契機,日夜堅守,及時發現和查處所轄工程范圍內的違法行為,堅決制止和查處妨礙行洪的行為,確保行洪通暢,成功應對此次洪水大考。在大清河、子牙河洪水水位逼近歷史最高的關鍵時刻,水政監察人員結合專項行動的要求,現場制止、勸離在水工程管理范圍內游泳、垂釣的違法行為達496次,有力保障了直管工程安全運行。
出臺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文件42件。本次行動中,海委各級水政監察隊伍結合執法需求,各有特色地推進水行政執法“四項機制”落實。漳衛南局為服務和保障“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協同山東、河北兩省大運河沿岸邯鄲、邢臺等7市檢察機關簽署了京杭大運河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為解決大運河沿線公益訴訟跨區劃管轄和協同治理問題提供了制度保障。自2022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水利部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以來,海委各級水政監察隊伍與各級檢察機關共同出臺協作機制文件42件,實現信息共享、優勢互補、聯防聯控,不斷凝聚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合力。
入選水利部典型案例1件。近年來,因工程建設需要,河砂價格水漲船高,不少違法分子鋌而走險,擅自在禁采河道內私挖亂采,嚴重影響了河道行洪安全。海委漳河上游局在專項執法行動中,借助地方公安機關職能優勢聯合執法,成功抓獲1個組織嚴密、反偵察意識較強的犯罪團伙,并開展立案查處。經核查該案件已涉嫌犯罪,2023年11月,海委決定對該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并抄告屬地檢察和公安機關。漳河上游局積極運用水行政執法“四項機制”,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協助完成現場勘驗調查、審查起訴等司法程序,及時規范地將案件向公安機關移送并抄送檢察機關,借助國家司法機關力量積極推動案件依法從嚴查處。該案件被水利部列為基層執法單位運用水行政執法“四項機制”整治嚴重非法采砂行為的經典案例。
開展聯合執法110次。各級水政隊伍推進水行政執法“四項機制”落地實施,針對跨區域、流域水事違法問題,通過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現場調查,提升了打擊水事違法行為的綜合效能,與檢察院、公安局、地方河長辦等部門單位共計開展聯合巡查活動110次。引灤局堅決履行潘大水庫“代言人”職責,與遷西、興隆、寬城三縣相關部門開展水上聯合執法活動,對潘家口、大黑汀水庫開展了拉網式全覆蓋執法巡查,累計清除燈罩網、網包漁陣等非法網具355個,收繳非法捕撈漁具29套,打擊非法捕撈行為,推進潘大庫區水生態保護,為保障津唐兩地供水安全及流域防洪安全奠定了堅實基礎。
責改4方面43個問題。為推動委系統和流域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取得實效,海委組成監督組,開展了委系統和津冀兩省(直轄市)的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監督組對委系統4支水政監察總隊、6支水政監察支隊以及4支水政監察大隊和兩省(直轄市)及4個縣(區)實施精準監督檢查,共發現4方面43個問題,向被檢查單位下發問題清單,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確保專項執法行動取得實效。
櫛風沐雨征程遠,一聲號角起新航。一組組數字,代表著海委426名水政監察人員的辛勤付出,專項執法行動已經成為過去式,但河湖執法永遠是進行時。海委各級水政監察隊伍將自覺強化“朝受命夕飲冰”的事業心和“晝無為夜難寐”的責任感,持續排查處置各類水事違法行為,切實提高水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以水法治力量護航海河流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