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3日發布《中國的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與實踐》白皮書。白皮書指出,多年來,通過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公正司法、切實加強人權保障等法治實踐,中國逐步探索出符合本國實際的反恐怖主義法治道路,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全球和地區安全穩定作出貢獻。2014年以來,中國持續嚴厲打擊暴恐活動,依法懲處了一批預謀實施恐怖活動的犯罪人員,把絕大多數恐怖活動摧毀在預謀階段、行動之前,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全感顯著提升。
白皮書除前言、結束語外分為五個部分,分別是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日臻完善,恐怖活動認定清晰、處罰規范,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規范權力運行,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權,有力維護人民安全和國家安全。
白皮書介紹,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加快了國內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建設進程。歷經40余年探索與實踐,中國以憲法為根本,逐步形成以反恐怖主義法為主體,刑事法律為骨干,國家安全法等為保障,其他法律為補充,涵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等的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對中國反恐怖主義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立場、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認定、安全防范、國際合作、法律責任等作出全面規定,為防范和懲治恐怖活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據公安部反恐怖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安機關堅持依法反恐,以落實反恐怖主義法為重點,推動出臺反恐怖主義法司法解釋,多地頒布施行反恐怖主義法實施辦法,大力推進相關配套法律制度建設,著力提升反恐怖工作法治化水平。
白皮書介紹,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對恐怖活動的認定和處罰標準,視恐怖活動的危害程度,區分行政違法行為和刑事犯罪行為,規定不同的法律責任。在明確恐怖活動違法行為認定標準方面,對于反恐怖主義法規定的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恐怖活動,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在恐怖活動違法行為處罰方面,執法機關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堅持過罰相當、一事不再罰等原則,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執法行為的裁量范圍、種類、幅度等并對外公布。2018年以來,安徽、浙江、北京、黑龍江等地公安機關相繼制定并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反恐怖主義行政執法行為進行了規范。
白皮書介紹,中國法律對恐怖活動區分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并規定了不同辦理程序。通過依法規范恐怖活動案件辦理程序,落實辦案責任,強化外部監督,實現了權力規范有序運行。恐怖活動違法案件由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處理;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法院審判。執法司法辦案機關積極推進辦案責任制改革,其中,公安機關建立健全案件審核把關機制,明確了執法辦案權力歸屬,并運用信息化技術對執法辦案活動進行約束。執法司法辦案機關持續拓寬監督渠道,其中,公安機關推行警務活動公開,行政處罰遵循公開原則,執法過程、處罰結果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白皮書介紹,中國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與實踐的基本原則,將依法懲治恐怖活動與尊重和保障人權有機結合,在依法辦理恐怖活動違法犯罪案件過程中,既注重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又注重保障受害人、其他利害關系人,以及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權利。
白皮書指出,中國先后參與了12項全球性反恐怖主義公約,推動制定《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邊防合作協定》等文件,開展聯合反恐怖主義演習,建立執法部門和邊境地區反恐怖主義領域會晤交流和對口合作機制。
白皮書強調,中國愿與世界各國一道,在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指引下,積極參與全球反恐怖主義治理,在平等尊重的基礎上,廣泛開展互學共鑒和交流合作,共同推動全球反恐怖主義事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