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治安管理工作座談會4月11日至12日在浙江杭州召開。會議強調,要積極實施主動警務、預防警務,轉變警務理念,通過主動排查監測預警,及時發現苗頭性的、潛在的違法犯罪,把預防做到打擊前,打擊做到升級前,最大限度減少群眾的傷害和損失;拓展方法舉措,強化支撐保障,不斷提升發現預防的前瞻性、強化打擊整治的主動性、增強社會共治的有效性。
會議要求,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深化“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加強矛盾糾紛多元調處,提升調處定位、增強化解實效,通過“解民憂、守民心”更好地做到“保民安、惠民生”;進一步深化“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活動,加強組織領導、準確把握標準、創新方法形式,以創建活動牽引帶動化解矛盾風險、加強基層基礎、發動群防群治等各項工作走向深入,不斷擦亮“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品牌。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深入謀劃治安管理工作高質量發展,圍繞提升治安系統執法質效、打造實戰專業力量、完善信息化建設應用和部門聯動共享等方面,完善加強各項治安管理舉措,提升治安管理工作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社會化水平。
會議強調,要堅持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始終保持“嚴”的主基調,筑牢政治忠誠,提升專業能力,加強法治建設,強化紀律作風,全面加強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打造忠誠干凈擔當、黨和人民滿意的治安鐵軍。
會議通報了2022年全國治安管理工作情況。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四川省(市)公安廳局和杭州市公安局作了交流發言。